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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面试前资格审查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9-12 16:26
来源:
根据《2023年湘潭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含校医2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2023年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面试前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1、A、B类岗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现场资格审查对象(入围现场资格审查末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一同进入资格审查,下同)。未达1:3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审查对象。C类岗位所有考生均为现场资格审查对象。具体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件1。
2、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视同放弃报考资格。
3、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递补不再发布公告,直接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4、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一经公布,不再递补。
二、资格审查时间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 9月15日(星期五),8:30—11:30、15:00—17:00。递补资格审查时间在2023年 9月18日(星期一)开始,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联系递补对象确定具体递补时间,24小时内电话多次无法联系者,责任自负,取消相应资格。
三、资格审查地点
资格审查地点: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3号楼四楼大会议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河东大道23号)。
递补资格审查地点: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3号楼三楼316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河东大道23号)。
四、资格审查内容和要求
1、考生需本人携带准考证和报名表参加资格审查。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材料代为审查,代为审查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免笔试考生准考证、报名表下载渠道:打开报名小程序,点击界面下方的“考试信息”,按照提示将准考证、报名表下载链接发送至邮箱或者手机短信后再打印。

2、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本月内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或专业工作经历的需由考生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相关岗位工作证明和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缴费单等佐证材料,不能以所在科室名义出具工作证明。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至2023年7月,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湘潭行政区域范围内(含县市区、园区)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报考,需取得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附件2)。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
3、考生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合。上述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2份复印件,原件审查完当场退还考生。
4、未按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自行放弃资格。提交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或其他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咨询电话
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人事科:0731-52518108
六、重要提醒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资格审查后,请考生密切关注本单位面试安排,具体见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xtlyy.cn/)。
附件:1.2023年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2.同意报考证明
3.2023年湘潭市第六民医院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