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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六医院四举措从速从严落实“禁酒令”
发布时间:
2016-02-04 00:00
来源:
日前,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饮酒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湘潭市六医院积极响应,立足医院实际,从速从严进行宣传贯彻落实。
一是出台相应规定。收悉《通知》后,湘潭市六医院结合医院实际,迅速制定出台了《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全院干部职工饮酒行为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规定医院全体干部职工及物业人员、养老护理员、食堂工作人员等工勤人员要严格执行三个“严禁”,即严禁公务活动饮酒(含早、中、晚餐;经过批准的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资活动除外;酒品包括饮用白酒、红酒、黄酒、啤酒和含酒精类饮料),严禁工作时间(含总值班、二线班值班时间)和工作日早、中餐饮酒, 严禁酗酒、赌酒、斗酒、强性劝酒、酒后滋事。《规定》还从公务接待管理、财务报销、违规处罚、责任追究等方面列出了严格、细致的问责措施。
二是大力学习宣传。2月4日,湘潭市六医院组织召开中层干部会议,专题学习传达了市委办、市政府办文件精神及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饮酒行为的四个“要到位”会议要求,及时下发了《规定》,要求各支部、各科室负责人深入学习、认真领会、严格执行,并及时将会议内容和会议精神传达至支部、科室的每一名职工,做到令行禁止,切实将“禁酒令”落到实处。医院还通过工作QQ群、微信群等进行了广泛宣传。
三是严格落实责任。把贯彻落实禁酒令作为医院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构建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支部和科室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
四是强化监督问责。加强监督检查,严查违规饮酒行为;强化执纪监督问责,铁面执纪、严格问责,对顶风违纪者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